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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许上市之后,我们应该期待怎样的民办幼儿园?

    信息发布者:gdhzblgyg
    2018-12-19 21:00:50   转载

    日前,《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这份国家关于学前教育的重要纲领性文件,随即引发高度关注。最引人瞩目的是,《意见》明文规定民办幼儿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消息一出,民办幼儿园美股龙头红黄蓝教育股价立刻腰斩。规定出台的理由很明确,“民办园过度逐利、幼儿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直指去年的 “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那么,不许上市之后,民办幼儿园能让中国的家长感到放心吗?

    要点速读

    “过度逐利”导致“天价幼儿园”和“虐童乱象”?

    除去“民办幼儿园不许上市”外,《意见》中还提出了其他“遏制过度逐利行为”的措施。比如提出,“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非营利性幼儿园”“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总而言之,对资本介入学前教育提出了限制。

    意见出台后,红黄蓝教育股价腰斩意见出台后,红黄蓝教育股价腰斩

    新华社配发的新华时评,将这些措施的目的总结得言简意赅——“办幼儿园不是为了发财的”。这篇评论指出,“在逐利的驱使下,幼儿园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空调费等层出不穷,‘双语教学’’艺术特长’‘早期潜能开发’成为天价学费的注脚,办园条件堪忧、安全隐患频现,师资质量差、教师待遇低,以至于教学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并且表示,“逐利不应是学前教育的追求,公益性才是其根本属性之一。”“对于那些抱着发财目的办幼儿园的,请另择他路。让学前教育回归教书育人的本质,还幼儿园一方净土。”

    这些措施的提出,受到了不少人的欢迎。有人认为,“不许上市”的措施很对路,因为中国教育行业的“铜臭味”已经太浓了,引用彭博数据表示,“中国教育行业的证券化程度全球第一”。而在各种阶段和类型教育中,学前教育又是比较受民间资本青睐的。有研究机构指出,2017年,我国民办学前教育渗透率高达56%,远超其他阶段的教育,“高度的资本化或将提高行业头部品牌集中度,导致学前教育收费过度逐利,增加百姓负担。”

    还有人拿红黄蓝的财报数据说事——“虐童风波对红黄蓝造成了一个季度的影响后,立马翻身。在今年第二季度的财报中,红黄蓝净收入为4750万美元,同比增长25.6%,毛利润更是同比增长69.1%达到1590万美元。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8教育行业蓝皮书》,学前教育在2018年上半年获得的融资额已经超过2017年全年,说明在如今很多行业遇到融资难的问题的情况下,资本依然对学前教育青睐有加。”

    那么,限制资本在学前教育方面进行投入,能够改变天价幼儿园、虐童乱象频出的现状吗?一些观点对此抱有疑问。如经济学家王健就认为,幼儿园学费之所以贵,是因为管制太多、准入门槛高造成供给不足,想要长期良好解决只能靠鼓励更多资本进来,提高供给,而不是限制资本。

    不过,也有人有不同意见。有很多人认为,“天价幼儿园”并不是供给不足造成的,而恰恰是现有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向中产阶级“贩卖焦虑”,人为制造紧缺,把各种先进教育手段说得天花乱坠,把孩子在起跑线落伍说得像“天塌了下来”,才导致了学前教育越贵越有人趋之若鹜。有人认为学前教育已经不是通常的商品,而是经济学上的“韦伯伦商品”(Veblen Good),需求越高,价格越贵,这种商品能满足人类的虚荣心,炫耀财富与地位——恰恰符合如今一些中产家长焦虑且爱攀比的心态。因此,在一些人看来,遏制过度逐利的资本参与学前教育是有道理的。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乱象的经济学解释——“合约失灵”

    其实,现有的民办幼儿园“天价学费”乱象以及“幼师虐童”乱象,可以有一个共同的经济学解释——“合约失灵”。

    这是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亨利汉斯曼在1980年提出的一个理论。该理论指出,市场机制想充分起到作用,需要满足几个关键因素:一是消费者可以“货比三家”,对不同商家的产品和服务及其价格作出精确比较;二是消费者可以与商家“讨价还价”;三是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如约履行双方达成的协议,若对方违约,则可获得救济。如果这几点都做不到,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就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此时消费者别说对商家进行优胜劣汰了,甚至连商家的产品或服务的好坏,有没有履行约定都无法判断,此时就产生了“合约失灵”。在这样的情况下,竞争机制无法发挥作用,商品或服务提供商就会“以次充好”来获得超额利润,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在服务领域,这样的现象其实非常常见。比如五星级酒店卫生乱象就是一个典型。酒店当然负有打扫卫生做清洁的服务的合同义务,但有没有按规范操作,顾客是难以知晓的。结果就会出现一些酒店和服务员“图省事”,用毛巾擦马桶的现象。要是没有“花总”这样善于获得隐藏信息的顾客,恐怕大多数人都难以想象会有这样的事发生。

    “幼师虐童”的道理也一样。幼儿园属于典型的服务缔约者(家长)与消费者(幼童)分离的场合,家长难以判断园方是否履行合约。于是竞争机制失效,之间的合约已然无法限制服务提供商的机会主义行为,服务提供商就会“以次充好”来获得超额利润,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这里以次充好的极致,便是削减成本,不断减少人员,尤其是专业人员的投入,最终使幼儿们不仅无法获得优质服务,甚至会成为被虐待的受害者。这是典型的“合约失灵”。(北京大学金锦萍教授《为什么非得非营利组织——论合约失灵场合中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

    “虐童乱象”导致普遍性的对民办幼儿园的质疑“虐童乱象”导致普遍性的对民办幼儿园的质疑

    民办幼儿园“天价学费”的道理也差不多,说得天花乱坠的先进教育手法,家长往往是无从体验,无从辨别好坏的。而且别人都交钱你还不得不跟着交。结果,家长给了这么多的学费,事后却很难说这笔钱交的值不值,还往往没有办法进行投诉说理。

    总而言之就是,营利性商家作为学前教育的服务提供商,理论上确实是存在缺陷的。问题在于,是否真的有可以替代的办法呢?

    提高公办幼儿园占比是方向,但民办幼儿园也依然有机会能重拾信任

    教育作为具有强正外部性的一种服务,其“公共产品”的属性非常强烈。因此世界各国政府普遍会在教育领域进行大量的公共投入,而这些年,学前教育的公共属性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比如说在法国,是欧洲乃至全球义务教育年龄最低的国家,三岁就开始义务教育,97%的三岁以上儿童进入幼儿园学习,而其中公立幼儿园占比达到99%。而在日本,这几年免费幼儿园也是说来就来:安倍政府的“育儿革命”计划让所有家庭的3~5岁儿童均可免费入园入托。

    日本即将实现全国免费入读幼儿园日本即将实现全国免费入读幼儿园

    公立幼儿园通常是不会存在“合约失灵”现象的,不会贩卖各种天价课程,也不会有意削减保育人员费用的投入。这次我国《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除了限制资本进入民办幼儿园外,还提出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要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偏低的省份,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到2020年全国原则上达到50%。这个大方向,是符合国际潮流的。

    但从《意见》和我国目前的具体情况来看,想短期内让公办幼儿园进行全面覆盖,乃至实现把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是不现实的。所以《意见》依然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民办幼儿园依然会在当下和未来大量存在。截止2015年底,民办幼儿园(包括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数据为146376家,每年还以将近7000家的速度增加。

    民办幼儿园过去这些年相对公办幼儿园在大幅增长(引自公号“小巴侃经济”)民办幼儿园过去这些年相对公办幼儿园在大幅增长(引自公号“小巴侃经济”)

    而如果想要避免“天价学费”和“虐童乱象”,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是一个值得鼓励的方向,因为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利润不得进行分配”,也不必担心“合约失灵”。但问题在于,谁来办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呢?

    在欧美发达国家和我国港澳台地区,非营利性幼儿园的办园主体大多为非营利性组织,譬如,宗教团体、基金会、慈善组织、私人财团、社会组织等。而在我国,这些社会力量是相对薄弱和缺乏的。除此之外,还有别的问题,前引金锦萍教授的论文指出,“由于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困难,使得抱着价值理性、不以营利为目的、有志于投身学前教育的民众不能顺利获得登记,使得非营利性幼儿园的发展无法满足社会需要。留下的空白在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未能覆盖的情况下,给了营利组织极大的发展空间。”“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存在的幼儿园中,却因为财产规则的缺失,其中混杂着大量以营利为目的的投资者,致使民办非企业单位本应该获得税收优惠政策无法落实,使得其中恪守非营利组织性质的创业者们承担了作为非营利组织的义务和约束的同时,却无法享受应有的权利,在与营利组织的竞争中无疑处于下风。”

    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这样的现状,是亟待改进的。

    因此,在回答“谁来办学”这个问题的时候,现状告诉国人,依然不能排除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事实上,《意见》也只是对“资本化”、“证券化”进行了限制,并没有禁止商业机构办幼儿园。

    只不过,今后的“红黄蓝”们或许要转变下心态,如一些论者所说,可以以公共事业的态度来玩,一些稳健的投资者还是非常乐见的——就像公共事业公司那样稳定发展、通过高分红获得回报。那些急着回本或发大财的人,建议就别碰学前教育这块了。

    而且,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依然可以想办法发挥其优势,产权明晰,融资方面依然相对有便利,能够适用经济激励机制,在竞争中赚钱。有家长认为,一些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虽然收费贵,但在课程设计方面的确有独到、优秀之处,不能一棒子打死。

    总的来说,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园、营利性民办园,在未来一段时间都将共存,这并不是问题。通过政府加大投入和好的制度设计,期待“洗心革面”之后的“红黄蓝”们摆脱目前糟糕的名声,重新收获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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